福鞍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穆建华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关于制定<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议案三:《关于制定<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