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鞍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26  福鞍股份(603315)公司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下午15: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穆建华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2023年度已实现的业绩和各激励对象在2023年度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等情况,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70.0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32,042.63万股的2.09%。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穆建华、刘爱国、韩跃海、尹晨阳、秦帅回避表决,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福鞍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