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12月21日15时00分在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方利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现行的《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现行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请见附件。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制度》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该等制度修改生效后,公司董事、副总裁叶帆先生不能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配合制度衔接,保障审计委员会委员正常履行职责,叶帆先生自本议案表决通过之日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时经各位董事提名,补选韩旭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主任委员 | 成员 | 主任委员 | 成员 | |
审计委员会 | 傅黎瑛 | 傅黎瑛、罗金明、叶帆 | 傅黎瑛 | 傅黎瑛、罗金明、韩旭 |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