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邦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在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组合的方式。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后,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方利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经各位董事提议,决定选举方利强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一)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经各位董事提名,决定选举方利强、罗金明、张兴桥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方利强为召集人,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二)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核查工作。
经各位董事提名,决定选举傅黎瑛、罗金明、韩旭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傅黎瑛为召集人,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三)提名委员会,负责选择、提名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经各位董事提名,决定选举罗金明、韩旭、方利强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罗金明为召集人,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方案。
经各位董事提名,决定选举韩旭、傅黎瑛、张兴桥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韩旭为召集人,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续聘张兴桥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聘任李军、钱波、朱国荣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叶帆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叶帆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聘任余书标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聘任方国祥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