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味食品: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1日以微信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邓文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董事于志勇、吴学军、沈松林、胡涛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