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关于水发燃气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关于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3 |
关于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3)第210A004500号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燃气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2022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水发燃气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水发燃气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2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水发燃气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水发燃气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水发燃气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水发燃气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77号《关于核准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1,083.7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5元。截至2022年12月8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扣除财务顾问及承销费人民币1,378.00万元(含进项税额)后,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9,622.00万元,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383.96万元(不含进项税额),募集资金净额为9,316.0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第210C00076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无。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315.5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315.52万元。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315.5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5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2年12月起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15839580000088 | 募集资金专户 | 358,482.14 |
合计 | 358,482.14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639.90元(其中2022年度利息收入2,639.90元),已扣除手续费6元(其中2022年度手续费6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为350,000.00元,自有资金补充发行费用税款余额622.64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表1: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偿还有息负债9,316.04 9,316.04 9,316.04 9,315.529,315.520.52 99.99 ———— | ||||||||||||||||||||||||
合计— 9,316.04 9,316.04 9,316.049,315.529,315.52 0.52———— |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无
无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9,315.52
募集资金总额 | 9,316.0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315.52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无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本年度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0.52万元,尚未偿付有息负债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年度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0.52万元,尚未偿付有息负债 |
9,315.52
9,315.52
无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