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7号),获核准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1,000万元。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837,438股,每股发行价格10.15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9,999,995.7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160,373.20元。2022年12月9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210C000769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开户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1 |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15839580000088 | 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 |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
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监管。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披露的《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