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披露了公司原控股孙公司通辽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隆圣峰”)与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海支行(以下简称“葫芦岛银行”) 的担保诉讼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
公司近日收到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葫芦岛中院”)送达的(2023)辽14民初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原告葫芦岛银行在法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葫芦岛中院于2023年12月27日作出裁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海支行撤回起诉处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案已按撤诉处理,本次诉讼未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辽14民初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