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派思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设备”)
? 被担保人名称: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本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3,743.8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89%;上市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3年度发展计划,结合公司投资战略部署,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2023年度拟向有关银行以及信托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开具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票据质押等。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并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授信申请、借款、提供资产抵押等担保、
提供反担保等相关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前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年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2日、2023年5月19日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2年9月21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大连分行”)签署《融资额度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融资额度金额为5,0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2年9月21日至2025年8月31日止;2022年9月21日派思设备与浦发大连分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派思设备以其名下不动产为主合同债权和实现主合同债权的各项费用提供抵押担保(详见公司2022年9月23日披露的2022-072号公告)。该事项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授权批准范围内,并已经派思设备董事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拟与浦发大连分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12个月。本次向银行融资及担保事项为前期银行贷款到期后的续贷事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先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443645440
注册资本:45,907.0924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企业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鹏工业城73#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04日
经营范围:煤气、燃气系统工程设备的生产及安装自产产品。(涉及行政许可证的,须经批准后方可开业经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资产总额为341,884.42万元,负债总额为193,327.72万元;2022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036.35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资产总额为302,561.94万元,负债总额为156,632.50万元;2023年1-9月,公司(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90.4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派思设备与浦发大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最高额抵押担保。
(2)担保范围:本合同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抵押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抵押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4)担保本金:5,000万元。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3,743.8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89%;上市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