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4-028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8月7日,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出书面通知,定于2024年8月17日上午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水发大厦10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分别为:商龙燕、黄鑫、李松伦。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商龙燕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决策合法合规,能确保本次定增相关工作顺利推进,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决策合法合规,能确保本次定增相关工作顺利推进,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