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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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水发大厦1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先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各位委员一致
同意该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同意《关于制定<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