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诉讼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9-17  水发燃气(603318)公司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原告起诉请求涉案金额为13,808 万元及逾 期利息;一审判决涉及股权转让款13,560 万元及逾期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一审判决未判令水 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发燃气)承担股权 转让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的支付义务,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产生直接负面影响;但本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影 响需以后续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一、前期诉讼情况

2021 年至2022 年原告方丽水秉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豪 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陆作智与被告方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水发燃气集团)、水发燃气签订了收购高密豪佳燃气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密豪佳)20%股权的相关协议及补充协议,

最终约定,待高密豪佳完成原告、被告及其他相关方于2020 年 8 月签订的《关于收购山东豪迈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 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2020 年度、 2021 年度、2022 年度业绩承诺,且原告履行完《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的相关事项后,由水发燃气集团或水发燃气以13,808 万元 收购高密豪佳20%股权。履约过程中各方因《股权转让协议》约 定的相关事项是否履行完成暨收购前提条件是否达成产生分歧。

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秉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陆 作智将水发燃气集团、水发燃气起诉至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 院,要求上述被告向原告购买其持有的高密豪佳20%股权,并支 付股权转让款13,808 万元及逾期利息等诉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6 年9 月15 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2025)鲁07 民初175 号〕,判决如下:

“一、被告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豪迈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丽水秉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陆作智支付股权转让款 135600000 元以及承担逾期付款利息〔以135600000 元为基数, 自2025 年9 月24 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计算至 股权转让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在被告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豪迈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丽水秉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陆作智支付完毕股权转让 款135600000 元以及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后十五日内,原告豪迈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秉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陆作智应将 登记在其名下的高密豪佳燃气有限公司20%股权变更登记至被告 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第三人高密豪佳燃气有限公司应对 上述股权变更登记予以协助;

三、驳回原告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秉晖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陆作智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案件当事人有权依法提起 上诉。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后续进展。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一审判决,公司作为被告之一,未被判令承担股权 转让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的支付义务。但本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案件当事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本案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生效 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