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轮电梯: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获得补助金额:自2023年2月10日至本公告日,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合计为5,547,466.0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90%。
?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公司将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对公司2023年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自2023年2月10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共计5,547,466.04元,其中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5,547,466.0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90%。
(二)具体补助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序号 | 获得补助主体 | 获得时间 | 发放单位 | 发放事由 | 补助依据 | 补助类型 | 补助金额 |
1 | 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 | 2023年2-4月 |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财税〔2011〕100号 | 收益相关 | 1,381,551.57 |
2 | 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 | 2023年2月 |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 |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付 | 财行〔2019〕11号 | 收益相关 | 11,889.96 |
3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2月 | 绍兴市柯桥区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 2022年第十七批人才开发专项资金 | 柯桥区人才政策5.0实施细则 | 收益相关 | 200,000.00 |
4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2-4月 |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财税〔2011〕100号 | 收益相关 | 924,370.61 |
5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2023年2月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 |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付 | 财行〔2019〕11号 | 收益相关 | 3,434.94 |
6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2月 | 绍兴市柯桥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绍市人社发〔2022〕44 号 | 收益相关 | 6,000.00 |
7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 |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总工会 | 2023年职保补助 | 绍兴市总工会发〔2022〕36号 | 收益相关 | 17,880.00 |
8 | 绍兴梅轮加装电梯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 |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 |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付 | 财行〔2019〕11号 | 收益相关 | 143.22 |
9 | 浙江致上电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 |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 |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付 | 财行〔2019〕11号 | 收益相关 | 494.53 |
10 | 苏州更上梅轮机电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 |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付 | 财行〔2019〕11号 | 收益相关 | 1,701.21 |
1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4月 | 绍兴市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2年度柯桥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奖励 | 绍柯经信函〔2022〕7号 | 收益相关 | 300,000.00 |
12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4月 | 绍兴市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2年度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绍柯经信〔2023〕14 号 | 收益相关 | 800,000.00 |
13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4月 | 绍兴市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 | 绍柯经信〔2023〕6 号 | 收益相关 | 1,000,000.00 |
14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4月 | 绍兴市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2年信息化奖励资金(第一批) | 绍柯经信〔2023〕26 号 | 收益相关 | 400,000.00 |
15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4月 | 绍兴市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2年支持绿色制造创建奖励资金 | 区委办〔2022〕19 号 | 收益相关 | 500,000.00 |
合计 | 5,547,466.04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上述共计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为人民币5,547,466.04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补助金额为人民币5,547,466.04元。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最终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