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轮电梯: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五月
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5
议案一: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 7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1
议案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4
议案三: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7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 ...... 21
议案五: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2议案六: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暨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 . 23议案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27议案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8
议案九: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 ...... 29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1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2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梅轮电梯”)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大会相关程序性事宜。务请符合本次会议出席资格的相关人员准时到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现场登记即告终止。
二、参会人员权利。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应遵循本须知共同维护会议秩序。
三、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半小时。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于会议签到时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申请并获得许可,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的多少和登记次序确定,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四、大会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解释和回答股东质询,回答每个问题的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与本次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于股东、公司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对每项议案分别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之一,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网络投票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方式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告:
2023-013)。
六、大会的计票程序。会议现场推举监事或股东代表作为监票人和计票人,与参会见证律师共同负责监票和计票。监票人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统计表决票
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七、会议期间要求。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会议期间,未经公司允许不得私自拍照、录制视频、音频对外发布,造成信息泄露者,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3:30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齐陶路888号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
三、主持:董事长钱雪林先生
四、记录:董事会秘书傅钤先生
五、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六、主要议程:
(一)议程一:宣布会议开始及会议规则,介绍出席会议的股东、其他列席会议人员;
(二)议程二:审议会议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听取《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暨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议程三: 股东发言或提问,相关负责人答疑;
(四)议程四: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议程五: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议程六:统计表决结果,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七)议程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八)议程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议程九:与会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记录上签字;
(十)议程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予以审议。
一、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2022年,面对国家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国际经济、政治变动引发的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电梯行业发展渐缓。梅轮电梯在公司董事会的有效领导下,多措并举推进经营发展,按既定目标和经营计划,积极把握电梯行业市场行情、抓住市场机遇,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大力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始终贯彻秉持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设计理念。技术中心在钻研于新一代电扶梯技术、高速梯、零部件以及服务解决方案,尤其在数字化创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研究成果。对电梯的前沿、关键技术进行攻关,掌握了电梯设计及制造的核心技术,如永磁同步技术,能量回馈技术、运行中可变速技术、目的选层智能技术等,在电梯安全可靠性、舒适性(振动和噪音控制)以及智能化控制方面达到了先进标准。公司紧跟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如公共交通、环保绿色),拉动电梯制造项目发展,拓展城区旧楼居民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旧梯改造,延展乡镇住宅电梯项目,进一步构建销售网络,夯实销售渠道,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智能化的客梯、扶梯、货梯产品。
2022年,面对巨大的竞争压力,公司始终围绕效率提升,加强产品质量的管控,降低产品故障率;不断跟踪和学习电梯行业国内外的领先技术;继续深化内部管理改革,优化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持续提升管理水平。2022年主要荣誉成果:顺利通过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全国质量信用企业,中国节能认证,浙江省工业互联网平台、浙江省第八批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等多项荣誉。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2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同)共实现营业收入
101,624.55万元,同比减少4.09%;利润总额5,183.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61.07万元,同比增加6.15%。
(二)公司资产构成及费用变化情况
1、资产构成变化情况
应收账款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应收账款回款政策,加大催收力度,责任到人,与个人绩效相挂钩,有效保证了应收账款的及时回笼,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紧张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具体数据及与2022年的同期数据比较见附表。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增减比率(%)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重 | 31.24 | 7.14 | 24.1 |
预付款项占总资产比重 | 0.14 | 0.26 | -0.12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 | 12.24 | 15.58 | -3.34 |
存货占总资产比重 | 9.43 | 14.32 | -4.89 |
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 | 18.10 | 19.13 | -1.03 |
在建工程占总资产比重 | 1.61 | 3.54 | -1.93 |
短期借款占总负债比重 | 2.02 | 0 | 2.02 |
2、费用及税收变化
2022年,公司管理、销售、财务三项费用具体数据及与2021年的同期数据比较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增减比率(%) | 重大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 100,282,611.65 | 100,763,526.60 | -0.48% | |
管理费用 | 54,158,778.28 | 49,210,233.55 | 10.06% | |
财务费用 | -12,947,300.72 | -3,857,744.18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
3、公司现金净流量构成
2022年,公司生产经营的净现金流为1.89亿元、投资净现金流为2.92亿元、筹资净现金流为10,37.00万元。具体数据及与2021年的同期数据比较见附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重大变动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783,679.27 | 34,678,201.4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金额增加所致。 |
二、会计师意见
本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2022年董事会日常工作
1、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身的权利,在尽职完成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召集、提案、议事、表决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全体董事都亲自出席董事会,没有出现缺席会议的现象。同时,还制定了202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成员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内容,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做出了有效决议。
2、董事会加强与公司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确保信息畅通,提高董事会决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董事会决策的执行力度。同时,依据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指导管理层优化部门和岗位设置,科学划分职责和权限,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程序合法,操作规范”的工作责任意识深入人心;同时,在现有各项内部制度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扩大内控体系的覆盖面,细化风险控制点,不断推动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四、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610,666.6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0,082,286.6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2,008,228.67元,扣除年内已实施2021年度现金分红30,700,000.00元,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374,058.02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06,678,124.95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4,052,182.97元。
建议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30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1,890,791.34 | -51,946,076.3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转让苏州吴江绿脉产业投资基金财产份额,以及收回银行委托理财产品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70,027.69 | -50,410,037.5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向银行增加借款所致。 |
币30,700,000元(含税)。
五、2023年度主要经营发展目标及工作重点
2023年,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发展战略研究,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和产业发展背景,顶层设计、统筹谋划,组织和领导公司经营层及全体员工以追求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指引公司发展方向。
(一)总体目标: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目标人民币15亿元,实现净利润目标人民币7000万元。
(二)公司管理:进一步落实做好KPI指标考核,加强员工规范自身的建设,加强企业成本控制、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公司利润、增强企业品牌影响力,通过一定的程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使公司的管理更上一层楼。
(三)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将董事会的职能定位、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公司的风险管控体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有效保障投资者利益,使公司发展更健康、更和谐、更快速。
各位股东,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监事会的积极督促下,管理团队的不懈努力下,使得公司管理进步,效益稳定,资产状况优良,员工队伍稳定,股东权益得到很好保障。在这里,我代表董事会向股东给予的信任与支持,向经营班子付出的艰辛和努力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与大家一道,沿着企业改革发展之路,勇于变革、勇于创新,勤勉尽责,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积极应对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立足于稳中求进,着眼于进中求好,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砥砺奋进,不断提升决策效率和水平,增强风险意识,提升发展质量,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战略落地,积极贯彻股东大会决议,维护股东利益,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的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职、忠实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履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情况,详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审议会议各项议案。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们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重点关注事项
2022年度,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止到2022年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59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3%,均是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我们认为,上述担保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且公司已相应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公司提供给上述担保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公司未发生资金占用情况。
3、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执业资格,执业规范,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拟以总股本30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0,700,000.00元(含税)。
5、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各种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6、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7、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章要求,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工作,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合规开展。
8、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有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对所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我们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成员,出席了本年度的各次会议,认真审议了议案,履行了委员职责。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我们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加强自身
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保持紧密地沟通和协作,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独立董事:张国华、朱华军、章君芬
2023年5月17日
议案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以下由本人代表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将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依法履行职责,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2022年度董事会所召开的所有会议。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关注本公司经营计划及决策,对公司经营决策的程序行使了监督职责。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十分关注和重视控股子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
(四)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监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积极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会议出席情况 | 通过决议 | 表决情况 | 关联监事回避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4月29日 | 全体出席 | 关于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等议案 | 全体通过 |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8月23日 | 全体出席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 | 全体通过 |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年10月26日 | 全体出席 |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全体通过 |
三、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 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四、2023年度工作计划。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2023年度,监事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便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一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二是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三是落实《监事会议事规则》,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2023年度,监事会将继续加大对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决议和遵守法律法规方面的监督。一是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防范企业风险,防止公司资产流失,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定期了解并掌握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三是经常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公司所委托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要发挥好监事会作用,首先要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才能有效地做好工作。对此,监事会成员将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加强学习,有计划的参加有关培训和坚持自学,不断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三: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71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主要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1,016,245,503.94 | 1,059,606,185.57 | -4.09 | 725,713,791.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6,610,666.68 | 43,909,620.70 | 6.15 | 51,086,290.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6,808,261.32 | 36,484,802.34 | -26.52 | 24,455,581.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783,679.27 | 34,678,201.49 | 444.39 | 77,466,931.25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40,664,853.40 | 1,116,970,150.68 | 2.12 | 1,099,032,697.31 |
总资产 | 1,978,868,970.97 | 1,930,983,201.15 | 2.48 | 1,775,757,246.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金额增加所致。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4 | 7.14 | 0.1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4 | 7.14 | 0.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12 | -25.00 | 0.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4 | 3.96 | 增加0.18个百分点 | 4.7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8 | 3.18 | 减少0.8个百分点 | 2.26 |
二、财务状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618,179,865.12 | 31.24 | 137,871,203.63 | 7.14 | 348.37 | 主要系本期公司经营、投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204,756,164.38 | 10.60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收回银行委托理财产品 | |
应收票据 | 24,119,580.82 | 1.22 | 1,540,182.70 | 0.08 | 1,466.02 | 主要系本期调整报告期末已背书未到期的非6+9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418,283.40 | 0.02 | 4,404,034.41 | 0.23 | -90.50 | 主要系本期调整报告期末6+9银行承兑票据所致 |
预付款项 | 2,806,730.29 | 0.14 | 5,030,091.93 | 0.26 | -44.20 | 主要系报告期上期预付款项本期执行完毕核销所致 |
存货净额 | 186,642,459.32 | 9.43 | 276,457,361.40 | 14.32 | -32.49 | 主要系报告期发出商品减少所致 |
合同资产 | 37,389,689.56 | 1.89 | 21,023,160.04 | 1.09 | 77.85 | 主要系报告期应收政府项目质保金增加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11,700,855.17 | 0.59 | - | 主要系报告期收取的房屋融资租赁款所致 | ||
投资性房地产净额 | 25,527,637.84 | 1.29 | 3,309,879.61 | 0.17 | 671.26 | 主要系报告期施塔德厂区因出租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
在建工程净额 | 31,890,601.19 | 1.61 | 68,344,849.84 | 3.54 | -53.34 | 主要系报告期施塔德厂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短期借款 | 40,030,250.00 | 2.02 | - | 主要系报告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79,229,432.54 | 4.00 | 52,247,015.81 | 2.71 | 51.64 | 主要系报告期新增施塔德厂房拆迁暂收款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44,693,815.67 | 2.26 | 25,555,817.51 | 1.32 | 74.89 | 主要系非6+9银行承兑票据、商业承兑票据已背书未到期所致 |
其他综合 | 4,832,960.15 | 0.24 | 1,925,192.21 | 0.10 | 151.04 | 主要系按照所持有的瑞丰银 |
收益
收益 | 行股权2022年12月31日收盘价调整本公司对持有的瑞丰银行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产生其他综合收益,同时增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 | |||||
盈余公积 | 50,380,159.19 | 2.55 | 38,371,930.52 | 1.99 | 31.29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按照母公司净利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
少数股东权益 | 2,720,714.50 | 0.14 | 1,343,932.69 | 0.07 | 102.44 | 主要系报告期少数股东增加注册资本金所致 |
三、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16,245,503.94 | 1,059,606,185.57 | -4.09 |
营业成本 | 797,064,849.95 | 810,203,317.32 | -1.62 |
销售费用 | 100,282,611.65 | 100,763,526.60 | -0.48 |
管理费用 | 54,158,778.28 | 49,210,233.55 | 10.06 |
研发费用 | 41,199,221.26 | 39,730,803.54 | 3.70 |
财务费用 | -12,947,300.72 | -3,857,744.18 | 不适用 |
(1)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四、现金流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783,679.27 | 34,678,201.49 | 444.3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1,890,791.34 | -51,946,076.3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70,027.69 | -50,410,037.50 | 不适用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5,943.08 | -76,644.18 | 不适用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91,008,555.22 | -67,754,556.55 | 不适用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96,929,863.89 | 105,921,308.67 | 463.56%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2年比2021年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金额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2年比2021年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转让苏州吴江绿脉产业投资基金财产份额,以及收回银行委托理财产品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2年比2021年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向银行增加借款所致;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变动,主要系报告期汇率变动的影响所致;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加,主要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时增加所致;
(6)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经营、投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610,666.6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0,082,286.6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2,008,228.67元,扣除年内已实施2021年度现金分红30,700,000.00元,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374,058.02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06,678,124.95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4,052,182.97元。
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 2022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30,700 万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3,070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五: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六: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暨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聘任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即将届满,立信会计师自上市以来一直被聘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在此期间,立信会计师在对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为了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公司的审计费用(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为70万元。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67 名、注册会计师 2,392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62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74 名。
立信 2021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2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65 亿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4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 年报 | 预计 4,500 万元 |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 年重组、2015 年报、2016年报 | 80 万元 |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投资者 | 新亿股份、立信等 | 年度报告 | 17.43 万 | 案件已经开庭,尚未判决,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投资者 | 柏堡龙、立信、国信证券、中兴财光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等 | IPO 和年度报告 | 未统计 | 案件尚未开庭,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投资者 | 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 | 年度报告 | 未统计 | 案件尚未开庭,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投资者 | 神州长城、陈略、李尔龙、立信等 | 年度报告 | 未统计 | 案件尚未判决,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82 名。(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蔡畅 | 2006年 | 2005年 | 2006年 | 2014年 |
项目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吴宏量 | 2016年 | 2014年 | 2016年 | 2017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朱作武 | 2011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23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蔡畅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0-2021年 |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0-2021年 |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0-2022年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0-2022年 |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0-2022年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1-2022年 | 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年 |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年 |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年 |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年 |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吴宏量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8年-2020年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19年-2021年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1年-2022年 |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作武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1年-2022 年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1年-2022 年 |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时间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 |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2年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2年 | 宁波德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蔡畅、质量复核合伙人朱作武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宏量最近 3 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60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
3、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2 | 2023 | 增减% | |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60 | 60 | 0 |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10 | 10 | 0 |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考本行业相近规模、效益企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以及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3.7 万元(税前)。除独立董事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
2、高级管理人员及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福利待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考本行业相近规模、效益企业薪酬水平,并结合本企业自身情况,公司监事会成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会成员均为公司在职员工,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为执行标准领取在职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九: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投资、交易的决策效率,以及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收益,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现拟授权董事长钱雪林先生在不违背公司有关制度并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决定自有资金最高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投资理财事项,该授权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条款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条款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条款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