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轮电梯:关于转让子公司资产的进展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资产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全额收到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淮安经济开发委”) 转让价款96,189,758.92元以及3,810,056.76元机械费,未收到剩余2,757,000元相关税费,故尚未办理不动产转让过户手续。
?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为聚焦主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保持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盘活存量资产,子公司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与淮安新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楚明分公司(以下简称“新业电力”)、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房屋土地转让协议》,将位于淮安区经济开发区藏军洞路69号的厂房及土地(具体以现状为准)转让给新业电力,转让房屋总面积37,883.63 m?(其中有证房屋面积35,064.07m?,无证房屋2,819.56 m?),转让土地总面积73,973.85 m?。转让价款计人民币96,189,758.92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和2023年11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023-037、2023-039、2023-040)。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签订《房屋土地转让协议》前,已收到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付的款项计人民币90,000,000.00元,抵作部分转让价款;2023年11月5日,公司收到第一期款项人民币5,000,000.00元;2024年1月3日,公司收到第二期款项人民币1,189,758.92元以及3,810,056.76元机械费。截至目前,公司已全额收到转让价款,未收到剩余2,757,000元相关税费,故尚未办理不动产转让过户手续。此次闲置资产处置尚未完成,暂不确认损益。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