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轮电梯: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71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48.5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本次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一) 授予日:2024年12月18日
(二) 授予价格:3.39元/股
(三) 授予人数:42人
(四) 授予数量:448.5万股
(五)授予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六)股票来源:公司通过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与上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的限制股票授予事宜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
(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 职务 |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 | 占授予时总股本比例 |
一、高级管理人员 | ||||
田建华 | 总经理 | 35 | 7.80% | 0.11% |
傅钤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15 | 3.34% | 0.05% |
二、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 | ||||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共40人) | 398.5 | 88.85% | 1.30% | |
合计 | 448.5 | 100% | 1.46% |
注:上表中数值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期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1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47号),截至2024年11月22日,公司已收到42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15,204,150.00元。由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通过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购不会增加注册资本或股本。
四、首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448.5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2月18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工作,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
五、首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表
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 变动前数量 | 本次变动数量 | 变动后数量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4,485,000 | 4,485,00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07,000,000 | -4,485,000 | 302,515,000 |
总计 | 307,000,000 | 0 | 307,000,000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经测算2024-2029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1,628.06 | 100.78 | 604.71 | 459.99 | 279.10 | 147.30 | 36.18 |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解除限售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