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轮电梯: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

查股网  2026-04-25  梅轮电梯(603321)公司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轮电梯”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梅轮电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5]1405号文《关于同意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049,46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8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69.67万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3,330.33万元,上述资金于2025年

日到位,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5)03000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23,800.00
减:保荐和承销费用257.04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23,542.96
减:支付各类发行费用17.72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526.68
减: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85.8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4.64
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6,000.00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24.66

项目

项目金额
减:募投项目支出(不含置换部分)2,039.0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822.96

注:募集资金总额23,8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469.6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30.33万元。前述469.67万元发行费用中,含9.06万元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且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等具体内容。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分别存放于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0020122000385756)以及子公司广西梅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6041110000849080)中。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并接受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的监督。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体开户行账号余额备注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800201220003857565,271.90活期存款
广西梅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860411100008490802,551.06活期存款
合计7,822.9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为7,712.53万元,其中置换募投项目投入7,526.68万元,置换发行费用185.85万元,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0300190号】。截至2025年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产品期限不超过

个月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方

受托方产品名称认购金额起息日到期日赎回金额实际收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结构性存款6,000.002025/8/152026/2/11//
结构性存款5,000.002025/8/152025/11/135,000.0024.66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5年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在2025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的相关公告及支持文件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编制单位: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3,330.33【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565.7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565.7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梅轮电梯南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23,80023,80023,8009,565.739,565.73-14,234.2740.192028年9月【注2】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3,80023,80023,8009,565.739,565.73-14,234.2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总额23,8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469.6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30.33万元,前述469.67万元发行费用中,含9.06万元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且未置换的发行费用;注2:本项目建设期共48个月。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杰王可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