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未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8日,公司将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0月13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年11月7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最终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为49人,登记完成数量为1,000万份股票期权。
6、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未完成本激励计划第一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和行权比例为:
行权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1亿元; 2、公司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0.5亿元。 | 20% |
注:上述“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0.26亿元,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0.15亿元。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本批次不得行权的200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是因为公司未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业绩考核目标,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就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和注销登记等相关程序。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