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23  超讯通信(60332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3-117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

28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6,911,77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9.764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卢沛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410,688100.000000.00000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6,911,779100.000000.0000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6,896,779100.000000.00000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梁建华44,694,82695.2742
4.02张俊44,694,82695.2742
4.03钟海辉44,694,82695.2742
4.04周威44,694,82695.2742

2、 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5.01谢园保44,694,82695.2742
5.02汪速44,694,82695.2742
5.03李大伟44,694,82695.2742

3、 关于股东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6.01罗学维44,694,82695.2742
6.02邓国平44,694,82695.2742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2,216,953100.000000.000000.0000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216,953100.000000.0000000.0000
3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2,216,953100.000000.00000.0000
4.01梁建华00.000000.00002,216,953100.0000
4.02张俊00.000000.00002,216,953100.0000
4.03钟海辉00.000000.00002,216,953100.0000
4.04周威00.000000.00002,216,953100.0000
5.01谢园保00.000000.00002,216,953100.0000
5.02汪速00.000000.00002,216,953100.0000
5.03李大伟00.000000.00002,216,953100.0000
6.01罗学维00.000000.00002,216,953100.0000
6.02邓国平00.000000.00002,216,953100.000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梁建华先生、钟海辉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对议案1回避表决,其持有的43,501,091股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邓国平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对议案3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15,000股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彭亚威、赵若云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