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7  超讯通信(60332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4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36人。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979,956股。

3、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19日,公司将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2月2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相关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1年3月8日,公司公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实际授予登记363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43人。

6、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中已离职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其他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596,000股进行回购。该部分股份已于2022年11月21日回购注销完毕。

7、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为“《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1年3月5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3月4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公司解除限售条件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4.45亿元,可解除限售的标准系数为97.80%。
个人解除限售条件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情况
(一)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评定方式划分为:优秀、良好对应标准系数Y为100%;合格对应标准系数Y为80%;不合格对应标准系数Y为0。 若解除限售上一年度公司层面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按如下方式计算: 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各考核年度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标准系数(X)×个人层面标准系数(Y)。 激励对象当年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36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均为优秀及良好,其对应的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为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6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售股数量为979,9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

具体如下表:

职务已获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 (股)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
核心骨干(36人)3,340,000979,95629.34%
合计3,340,000979,95629.34%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本次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首次授予的36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9,95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57,608,840股的0.62%。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2021年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