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超讯通信股票代码:603322
信息披露义务人:梁建华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楼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楼一致行动人一:梁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号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号一致行动人二:梁益钧住所:四川省崇州市****号通讯地址:四川省崇州市****号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4年7月
信息义务披露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 义
超讯通信/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义务披露人
信息义务披露人 | 指 | 梁建华 |
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 | 指 | 梁刚、梁益钧 |
报告书、本报告书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6.83%减少至20.48%的事项。 |
《证券法》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法》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元、万元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梁建华 |
性别
性别 | 男 |
国籍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 51021419******** |
住所
住所 | 广州市越秀区****一楼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姓名
姓名 | 梁刚 |
性别
性别 | 男 |
国籍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 51052119******** |
住所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姓名
姓名 | 梁益钧 |
性别
性别 | 男 |
国籍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 51332119******** |
住所
住所 | 四川省崇州市****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除超讯通信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的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梁建华 | 42,285,000 | 26.83% | 32,285,000 | 20.48% |
梁刚 | 2,800 | 0.00% | 2,800 | 0.00% |
梁益钧 | 600 | 0.00% | 600 | 0.00% |
合计 | 42,288,400 | 26.83% | 32,288,400 | 20.48% |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7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岳颋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梁建华
乙方(受让方):岳颋
2、拟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甲方、乙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0,000,000股无限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35%(以下简称“标的股份”)。甲方对其持有的标的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转让限制,且在标的股份上未设置任何权利负担。
3、转让价格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25.84元/股,转让价款
合计为人民币258,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伍仟捌佰肆拾万元整)(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4、付款方式及付款安排
付款方式为现金。付款安排为:
(1)双方签署转让协议后,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作为定金,出让方协同上市公司发布协转公告;
(2)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协转公告发布后一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的账户支付79,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玖佰万元整)。
(3)自双方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手续之日(即交割日)起2日内,受让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股份转让价款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如果登记结算公司要求过户前支付本笔款项,则按照要求本笔付款提前至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前;
(4)剩余转让价款78,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捌佰肆拾万元整)于交割日后360日支付完毕。
5、股份转让交割事项
在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交易所合规性批准或确认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前两笔股份转让价款后,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向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
股份交割期间,双方将积极签署一切其履行本协议的所有必要文件并采取必要行动,就本协议约定事宜积极办理及配合乙方办理向监管机构和相关部门申请、批准、备案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6、协议签订时间
2024年7月12日。
7、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梁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285,000股,其中质押股份23,300,000股,不存在其他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梁建华 |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超讯通信 | 股票代码 | 60332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梁建华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 | 上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42,285,000股 持股比例:26.83%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0,000,000股 变动比例:6.3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此页无正文,为《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梁建华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