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超讯通信股票代码:603322
信息义务披露人: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复合策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88号6-8楼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曼哈顿商业广场10号楼2单元1604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年7月
信息义务披露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超讯通信股票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5
第一节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义务披露人 | 指 | 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复合策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上市公司、超讯通信、公司 | 指 |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15 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协议受让梁建华合计1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的权益变动行为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 | 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88号6-8楼 |
法定代表人 | 顾柯奇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32423695XH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主要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期限 | 长期 |
通讯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曼哈顿商业广场10号楼2单元1604 |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1 | 王倩 | 600 | 60% |
2 | 高信奇 | 200 | 20% |
3 | 顾柯奇 | 200 | 20% |
合计 | - | 1,000 | 100%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王倩,实际控制人为王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顾柯奇 | 男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中国 | 郑州 | 否 |
米宏东 | 男 | 合规风控负责人 | 中国 | 郑州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控制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除超讯通信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上市公司股份主要系因看好超讯通信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认可其投资价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复合策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协议受让梁建华合计10,000,000股超讯通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24年7月19日,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复合策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梁建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根据上述股份转让协议,梁建华拟将其持有的10,000,000股超讯通信股份(占超讯通信总股本的6.35%),以243,000,000.00元(每股24.30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复合策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复合策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股 | 0% | 10,000,000股 | 6.35% |
本次协议转让前,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复合策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后,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复合策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直接持有10,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35%。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7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梁建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梁建华乙方(受让方):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复合策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拟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目标股份为截至交割日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1000万股股票,占目标公司总股本6.35%。甲方对其持有的标的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转让限制,且在标的股份上未设置任何权利负担。
3、转让价格
本次股份转让每股转让价格为2024年07月18日收市价26.92元取整后
27.00元的9折,即人民币24.30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每股转让价格乘以目标股份的数量10,000,000股,即243,000,000.00元。
4、付款方式及付款安排
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尽快准备符合上交所要求的就股份协议转让出具确认意见的申请文件、中证登要求的办理目标股份过户的申请文件,并在取得上交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书面确认后及时共同向中证登提交过户申请。
转让款支付:
(1) 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协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的账户支付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
(2) 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的账户支付79,000,000元(大写:
人民币柒仟玖佰万元);
(3)自双方于中证登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手续之日(即交割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的账户支付剩余协议转让价款,即6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肆佰万元);
5、股份转让交割事项
中证登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为本次股份转让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目标股份的全部权利、义务转移至受让方,受让方享有与目标股份相关的全部股东权益,转让方不再享有任何相关权益。为避免歧义,截至交割日,目标股份对应的目标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归受让方所有。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的10,000,00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等其他受限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各方不存在就全部股东权利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超讯通信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超讯通信的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复合策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转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超讯通信 | 股票代码 | 603322 .SH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复合策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88号6-8楼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0,000,000 股 变动比例:6.35%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否√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复合策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