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银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在公司东太湖办公大楼427会议室(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0888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9名,实际到会监事8名,监事长吴大刚先生因公务原因委托监事王轩赵先生出席并表决。会议由监事王轩赵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发行苏州农商银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