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银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3年12月27日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目录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4
议案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10
议案三:关于制定《2023-2025年资本管理规划》的议案 ...... 13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0888号5楼报告厅主 持 人:董事长徐晓军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
三、宣读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四、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制定《2023-2025 年资本管理规划》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投票表决、计票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发言权、质询权等权利。
四、股东及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回答时间合计不超过20分钟。
六、股东需要发言的,需在会议召开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及持有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
七、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段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
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九、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一: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应当实施换届。本次换届按照依法合规、平稳过渡和完善治理原则,经遴选沟通与考察,形成本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具体如下:
一、执行董事候选人5名:
徐晓军、庄颖杰、沈志超、缪钰辰、陆颖栋。
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9名:
熊凛、唐林才、陈志明、潘鼎、闫长乐、孙杨、雷新勇、袁渊、朱建华。其中,闫长乐、孙杨、雷新勇、袁渊、朱建华为独立董事。
上述人员(具体简历详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有关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规定,可以担任本行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晓军,男,1972年10月出生,江苏海安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6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海安南屏信用社柜员、信贷员、副主任、党支部书记、主任;海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党支部书记、主任、公司业务部经理;如皋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主任;如皋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海安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苏州农村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截至目前,徐晓军先生持有本行股份85.8万股,除担任本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以外,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庄颖杰,男,1975年11月出生,江苏吴江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2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八都农村信用社记账员;吴江农村信用联社财务科办事员,营业部大发分社主办会计;八坼农村信用社副主任;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副主任、主任,桃源支行行长;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行长。现任苏州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截至目前,庄颖杰先生持有本行股份93.4009万股,除担任本行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以外,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沈志超,男,1978年3月出生,江苏吴江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工程师。199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吴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脑科办事员;吴江农村商业银行科技信息部办事员、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总经理,八坼支行行长,营业部总经理;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苏州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截至目前,沈志超先生持有本行股份10.1109万股,除担任本行
党委委员、副行长以外,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缪钰辰,女,1976年7月出生,江苏如皋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199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如皋农村信用联社柴湾信用社柜员,营业部综合柜员、内勤主任,人事教育科科员,清算中心(二级部门)主任,营业部副主任,计划财务部清算中心主任(股级),新民信用社副主任,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如皋农村商业银行个人业务部总经理;江苏省农村信用联社信息结算中心资金调剂部综合分析岗,业务发展部资金交易、资金管理团队高级主管,金融市场部副经理、货币市场团队负责人;如皋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挂职);南通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苏州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董事、副行长。截至目前,缪钰辰女士持有本行股份11.75万股,除担任本行党委委员、董事、副行长以外,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陆颖栋,女,1985年9月出生,江苏吴江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助理经济师。2006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办事员、主任助理、副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梅堰支行行长;苏州农村商业银行梅堰支行行长。现任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截至目前,陆颖栋女士持有本行股份13.22万股,除在本行任职以外,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熊凛,男,1981年10月出生,湖北武汉人,本科学历、硕士学位。200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中信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兴业银行苏州分行张家港支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相城支行行
长、常熟支行行长、机构金融部总经理、城建开发部总经理;复星康健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部总经理。现任江苏亨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总裁、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董事。截至目前,熊凛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除担任本行董事以外,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唐林才,男,1964年4月出生,江苏吴江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1987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吴江市七都镇方家桥村村会计、村党支部书记;吴江市恒通通信电缆厂财务科科长。现任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董事。截至目前,唐林才先生持有本行股份78.1354万股,为本行持股5%以上股东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陈志明,男,1970年12月出生,江苏吴江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7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吴江东方印染厂会计;吴江东方印染实业公司经理;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厂长。现任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江市双盈化纺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市奕双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董事。截至目前,陈志明先生持有本行股份14.4万股,除担任本行董事以外,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潘鼎,男,1965年1月出生,江苏吴江人,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86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吴江市开关厂技术科员工;恒通纺织经营部经理。现任吴江市锦隆喷气织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托普纺织(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董事。截至目前,潘鼎先生持有本行股份1万股,除担任本行董事以外,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闫长乐,男,1963年3月出生,江苏睢宁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9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管理世界》编辑部副主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产业经济研究所基础产业研究室主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发展部主任、资本运营部主任;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国务院国资委企干二局(借调);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截至目前,闫长乐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除担任本行独立董事以外,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孙杨,男,1967年11月出生,上海人,九三学社成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南京第九二四厂第二研究所技术员;日本FOURSIS株式会社南大事业本部担当部长;南京财经大学副教授、教授、金融学院副院长、研究生处副处长;南京审计大学教授、经济与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聘用制)、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审计大学教授、经济与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聘用制),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截至目前,孙杨先生持有本行股份1.5万股,除担任本行独立董事以外,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雷新勇,男,1973年7月出生,湖北大悟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律师。199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苏尊容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江苏坤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苏州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截至目前,雷新勇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除担任本行独立董事以
外,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袁渊,男,1983年6月出生,江苏南通人,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高级研究助理;中国证监会、清华大学金融学博士后;中国证监会审核员、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核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首席策略分析师,投行内核委员会委员;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投行部总经理,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现任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董事总经理,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截至目前,袁渊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除担任本行独立董事以外,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朱建华,男,1983年12月出生,江苏苏州人,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苏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项目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项目经理。现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合伙人、常务副所长,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截至目前,朱建华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除担任本行独立董事以外,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议案二: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应当实施换届。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仍由9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外部监事、职工监事各3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名单为:
一、股东监事候选人3名:
吴菊英、周建英、王渝涵。
二、外部监事候选人3名:
束兰根、杨相宁、刘琼。
3名职工监事由本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上述股东监事与外部监事(具体简历详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有关任职规定。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股东监事与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菊英,女,1970年12月出生,江苏吴江人,中专学历,助理会计师,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前跃村丝织厂统计出纳;盛泽农业公司经理部出纳;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现任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苏州农商银行股东监事。截至目前,吴菊英女士未持有本行股份,除担任本行监事以外,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周建英,女,1976年9月出生,江苏吴江人,本科学历,经济师,1994年参加工作,历任吴江市新申织造厂销售经理;吴江市汇丰化工厂成本会计。现任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苏州恒宇泽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负责人,苏州农商银行股东监事。截至目前,周建英女士未持有本行股份,除担任本行监事以外,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王渝涵,男,1973年2月生,江苏徐州人。本科学历,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州农商银行股东监事。截至目前,王渝涵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除担任本行监事以外,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束兰根,男,1968年10月生,江苏盐城人。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江苏盐城大丰新团中学教师;交通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科员、副科长、科长,办公室(兼发展研究处) 副主任、主任(处长);交通银行江苏省
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高级信贷执行官;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协鑫金融控股集团执行总裁;徐州恒鑫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金鹰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如皋农商银行外部监事、苏州农商银行外部监事。截至目前,束兰根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除担任本行监事以外,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杨相宁,男,1978年4月出生,山东德州人,本科学历,律师,2000年参加工作,历任镇江京口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苏州方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江苏良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江苏德策律师事务所主任,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家港农商银行独立董事、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农商银行外部监事。截至目前,杨相宁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除担任本行监事以外,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刘琼,男,1974年1月出生,安徽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天鹅空调器有限公司副科长;蚌埠新城区财经局科员;苏震热电有限公司总账会计;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苏州皇家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无锡朗贤轻量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农商银行外部监事。截至目前,刘琼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除担任本行监事以外,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议案三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2023-2025年资本管理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加强资本管理,提升资本使用效率,保持较高的资本充足水平和资本管理质量,有效支持战略发展需要,促进本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和社会,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本行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规划,特制定《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资本管理规划》,请审议。
附件: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资本管理规划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5年资本管理规划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为加强资本管理,提升资本使用效率,保持较高的资本充足水平和资本管理质量,有效支持战略发展需要,促进本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和社会,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本行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规划,特制定《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资本管理规划》。
一、资本管理规划的整体原则
(一)积极把握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面对更加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银行业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要求,促进经济金融高质量、有效率、公平、可持续发展。为此,资本规划需要合理预估未来三年业务发展速度、盈利留存等内生资本的可获得性,兼顾自身的经营情况与相应的资本需求。
(二)有效满足监管要求
考虑到外部资本监管要求日益严格、宏观审慎监管体系中对资本充足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未来资本需求呈提升态势,本行将结合各方考虑因素,通过多种渠道优化资本结构,完善融资渠道,逐步提升资本实力和充足率水平。
(三)风险管理能力与资本充足水平相适应
在通过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确定资本附加要求的基础上,本行应确保规划期间的资本充足率与经营状况、战略导向及风险变化趋势相匹配,并据此拟定资本管理措施,为资本管理和资本充足率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保障,进一步推动资本管理方式方法的优化升级。
(四)平衡股东综合回报与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本行于2016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依法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努力提升股东回报,同时在满足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规定的前提下,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断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二、资本管理规划目标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结合农银系统重要机构监管指标12.5%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和周边上市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水平以及年初行内制定的资本充足率指标风险偏好,本行制定了未来三年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一级资本充足率10%、资本充足率12.5%的资本充足率目标。
三、资本管理规划考虑要素
(一)宏观经济环境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国经济正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题,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银行业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面对利率、汇率市场的逐步完善,资本市场的深刻变革,本行需积极紧抓战略机遇,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帮助企业控制风险和转型升级,实现在宏观背景下各经营指标的均衡协调发展。为此,资本规划需要合理预估未来三年业务发展速度、盈利留存等内生资本的可获得性,兼顾自身的经营情况与相应的资本需求。
(二)区域经济环境
苏州市吴江区地处长三角一体化经济示范区核心地带,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近年来,苏州地区外向经济活跃特征明显,市场极具发展潜力,政府积极引导金融与现代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形成产业优化升级的金融体系;不断调整和优化银行信贷结构,增加和扩大实体企业信贷资金的比重及其规模以及中长期信贷资金的比例及投放数量。面对经济发展新格局,新形势,本行将切实落实“二十大”精神,并在《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导下,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第一要务,持续推进战略转型,实现与地方经济走向共荣共生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三)国内监管环境
国内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宏观审慎监管体系中对于资本充足水平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在银行的风险资产和资本定义的计算规则方面更加严格,如何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保持自身风险可控能力,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必须考虑和解决的战略问题。同时,最近鼓励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使商业银行在资本补充、资本运用方面需有更具前瞻性的规划,以获取业务经营的主动性。
(四)本行战略发展需要
本行作为一家上市银行,目前处于稳步发展阶段。2023年我行提出了“315”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拓展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做深管家职责,通过“联合资产经营”重塑业务模式。为了实施新一轮发展战略规划,以创新驱动发展、以变革引领转型、扎实做好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切实提升经营发展质效,实现业务的高质量发展,都将消耗资本金。所以及时补充资本,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满足资产规模适度增长的资本需求,对提升竞争力水平、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实现业务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五)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本行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中小企业的定位,秉承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科技金融的发展理念,回归本源,持续支持环保行业、先进制造业、战略型新兴产业、创新创业以及转型升级等优质企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重点支持的行业和企业,积极引导各项资源流向实体经济。
本行提出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管家”,围绕“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思路,通过对普惠小微客户给予专项信贷支持、创设专项产品、制定相关利率优惠政策、开展专项营销活动等多措并举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助推民营、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本行将持续通过创新的产品、专业的服务、高效的系统,由中小企业“信贷专家”向“服务管家”转变,加强业务创新力度,为小微企业客户提供全方位、全流程、全成长周期的金融服务。
本行将绿色金融与政务深度融合,构建多维度服务体系。与吴江生态环境局正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绿色发展国际创新中心达成合作意向,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承办市环保产业协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长办公会,推动属地支行与优质会员单位合作签约;组织盛泽地区支行与盛泽镇经发局召开政银联动座谈会,密切关注300余家纺织规上企业提升改造金融需求。拓展“金融+”的外延服务,确保服务广度。多维度叠加产业发展配套服务,贯彻落实行内“三一五”战略,依托绿色纺织生态,以本土纺织企业为样本,针对多种类的纺织生产设备,起草系列能效管理技术改造建议,通过投入和产出的直观分析对比,为企业提供投资决策参考;“纺织行业低碳转型及金融创新指南”项目荣获示范区转型创新优秀案例奖;完成“碳中和管理平台”的开发上线,为科学管理全行经营能耗提供工具;发布《2022年社会责任(ESG)报告》,持续提升环境、社会和治理领域的披露水平。
(六)响应乡村振兴战略
本行作为农村金融机构,积极践行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在支农支小、普惠金融、精准扶贫等方面成效显著。2023年将“打造乡村数字客厅”纳入全行战略规划,为农村、农业、农民提供全方位服务,打造“党建+金融+多功能”数字乡村“吴江模式”。而保持合理的资本充足率为本行三农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支撑,有利于本行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同时,本行继续将“江村驿站”普惠金融服务点(以下简称“江村驿站”)建设纳入党委中心工作和年度十项重点任务。至2023年6月末,已建设43家“江村驿站”,下一步计划打造苏州首家“供销江村服务点”,融入便民商超功能,并结合“苏农市集”搭建线上农副产品展销,实现“商超+金融+政务+电商”一体化运营。以“江村驿站”为主阵地,在服务点周边开展反诈骗普及、助农政策宣讲和金融知识普及等超过227场,惠及服务点周边群众13242人。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江苏有线及新华书店开展“江村驿站 美美乡见”党建共建公益活动,探索“党建公益+政务金融+服务下乡”融合共建模式,为农村百姓提供触手可及的公益及金融服务。
四、未来三年资本规划
(一)未来三年的资本补充规划原则
本行资本补充以满足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发展战略和资本监管要求为目标,并遵循以下原则:
1.优先以利润补充资本。本行将持续推动业务全面发展,通过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提高盈利水平,加大利润留存,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在保护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制定稳健的现金分红政策,积极回报股东。
2.适时补充一级资本。本行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资本市场情况,在未来适时发行普通股、可转债、优先股、永续债等符合监管规定的资本工具补充一级资本,增强本行的风险抵抗能力。
3.择机补充二级资本。本行将在监管许可的范围内,通过择机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等方式补充二级资本,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完善资本结构。
4.拓展创新融资渠道。本行将根据相关法规及监管要求,合理选择其他创新融资方式,提升本行资本充足水平。
(二)未来三年资本补充计划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0.08%、10.08%、12.00%。出于对未来业务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本行将根据资产增长情况及资本结构状况择机补充各类资本工具,以满足各资本指标的管理要求。
五、资本管理措施
(一)加强资本规划管理,确保资本充足稳定
本行将以资本规划为纲领,将资本充足率目标纳入年度预算体系、资产负债管理政策以及风险偏好,实现从资本规划到资本预算、资本配置的有效传导。同时按期滚动编制中长期资本规划,并根据宏观环境、监管要求、市场形势、业务发展等情况的变化,及时对资本规划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资本水平与未来业务发展和风险状况相适应。
(二)加大资产结构调整,提高资本运用效率
本行将始终坚持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的市场定位,适时调整和优化表内外资产结构,加强风险资产的管理,在业务发展中适当提高风险缓释水平,减少资本占用,用好用足资本资源,通过资本配置引导业务部门和各级机构调整资产结构,以资本约束资产增长,提高资本运用效率。
(三)完善资本充足评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充分识别、计量、监测和报告主要风险状况,确保资本水平与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市场和监管政策变动的可能性,完善资本压力测试情景,建立应急情境下的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提高资本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四)优化经济资本考核,增强资本节约意识
进一步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充分运用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管理工具,优化经济资本在各业务条线的合理配置,调整业务结构和和客户结构,实现资本水平和风险水平在各业务维度的合理匹配。将经济资本管理嵌入到绩效考核中,引导各级机构树立资本约束意识,确保资本成本概念和资本管理理念融入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五)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高资本管理水平
商业银行业务具有一定特殊性,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资本而非具体募投项目,因此其使用和效益情况无法单独衡量。本行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着力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引导各级机构树立资本约束意识,实现资本的优化配置。
(六)统筹战略发展规划,合理分配公司利润
本行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本行实际经营情况、本行的成长性、未来业务发展能力、资本补足能力、股东意愿以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行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对于银行股利分配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