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1日在本行东太湖办公大楼411会议室(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0888号)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人,董事陈志明先生因公务原因委托董事唐林才先生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徐晓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制定《2024年度行长经营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本行2024年度审计项目立项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2024年度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及2023年度执行情况的报告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还听取了《2023年度经营情况报告》《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23年度资产质量分类报告》《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报告》等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