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剑环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盛剑环境(603324)公司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盛剑环境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8.7004万股,发行价格为19.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571.1769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612.3029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958.874022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6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1165号”《验资报告》。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559,588,740.22
减: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37,054,671.31
减: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94,435,411.89
减: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29,833,571.66
减:募集资金补流资金流出277,589,917.54
减: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流出40,000,000.00
减:手续费支出3,821.45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2,138,737.34
减: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0.00
加: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流入40,000,000.00
加:投资收益906,654.79
加:利息收入3,970,701.44
减:利息转出484,508.72
募集资金余额62,925,456.5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分别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苏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开户行账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元)备注
中国银行上海市嘉定支行营业部44298127178234,024.89
上海银行嘉定支行03004483625已于2022年2月11日销户。
开户行账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元)备注
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8110201012001299223已于2022年3月7日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苏路支行12193549851090344,204,996.49
交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3100690790130030687018,345,855.01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城支行305223301201400000303410,340,580.15
合计62,925,456.5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2,138,737.3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64,264.14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3001号《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综合考虑“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环保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情况和市场需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环保项目中主要实施内容相应调整,其中,泛半导体工艺设备PFCS污染物处理装置(L/S)和泛半导体洁净室EHS处理装置(LOC-VOC)后续由公司安排自有资金实施;另外,鉴于环保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关键原材料供应情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例如,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PTFE(聚四氟乙烯)等含氟原材料供应链持续紧张,采购成本高企等),电子级化学品储罐内衬板已不具备投资条件,经审慎评估,电子级化学品储罐内衬板后续不再实施。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环保项目实施内容及相应总投资金额、调整环保项目及“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技术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环保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22,566.14万元调整为13,100.27万元,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2,528.27万元减少至9,228.27万元,减少3,300.00万元;新技术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不变,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1,881.25万元增加至15,181.25万元,增加3,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盛剑环境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盛剑环境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符

合《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5,958.8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448.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3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105.2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9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12,528.279,228.279,228.272,039.964,047.22-5,181.0543.8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11,881.2515,181.2515,181.252,539.8114,451.63-729.6295.192022年11月25日不适用不适用
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3,790.363,790.363,790.362,868.413,847.3957.03101.502022年11月25日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27,758.9927,758.9927,758.9927,758.99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55,958.8755,958.8755,958.877,448.1850,105.23-5,853.6489.5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的投入、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投入。注3: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取得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25日签发的《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及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于2023年1月19日签发的《不动产权证书》。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9,228.279,228.272,039.964,047.2243.8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15,181.2515,181.252,539.8114,451.6395.192022年11月25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4,409.5224,409.524,579.7718,498.85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2、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已取得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25日签发的《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及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于2023年1月19日签发的《不动产权证书》。

注3、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的投入、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投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