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剑环境: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5  盛剑环境(603324)公司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3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伟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合同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对公司重大合同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进行修订,修订后的重大合同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如下:

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单次签署出售产品或商品、提供劳务或工程承包(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他人共同承接建设工程项目,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作为总承包人的,应当以承接项目的全部合同金额计算;作为非总承包人的,应当以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承担的合同金额计算)等合同,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合并口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以及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该等合同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以临时性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