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剑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和客观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认真的核查,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修订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本次修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旨在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落实,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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