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剑环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4-19  盛剑环境(603324)公司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8.7004万股,发行价格为19.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571.1769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612.3029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958.874022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6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1165号”《验资报告》。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55,958.87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7,761.44
减:募集资金补流资金27,758.99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213.87
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后的净额553.36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729.48
减:利息转出48.45
募集资金余额0.00

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2,138,737.3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64,264.14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海通证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3001号《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2。综合考虑“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环保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情况和市场需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环保项目中主要实施内容相应调整,其中,泛半导体工艺设备PFCS污染物处理装置(L/S)和泛半导体洁净室EHS处理装置(LOC-VOC)后续由公司安排自有资金实施;另外,鉴于环保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关键原材料供应情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例如,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PTFE(聚四氟乙烯)等含氟原材料供应链持续紧张,采购成本高企等),电子级化学品储罐内衬板已不具备投资条件,经审慎评估,电子级化学品储罐内衬板后续不再实施。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环保项目实施内容及相应总投资金额、调整环保项目及“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技术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环保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22,566.14万元调整为13,100.27万元,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2,528.27万元减少至9,228.27万元,减少3,300.00万元;新技术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不变,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1,881.25万元增加至15,181.25万元,增加3,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及“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连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拟将截至2023年7月18日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864.91万元(含

孳息,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69%,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海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4226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盛剑环境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盛剑环境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5,958.8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29.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3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1,734.3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9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12,528.279,228.279,228.27804.264,851.48-4,376.7952.572023年7月4,192.34不适用
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11,881.2515,181.2515,181.25824.8215,276.4595.20100.632022年11月25日不适用不适用
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3,790.363,790.363,790.36-3,847.3957.03101.502022年11月25日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27,758.9927,758.9927,758.99-27,758.99-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55,958.8755,958.8755,958.871,629.0851,734.31-4,224.5692.4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本核查意见“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之“(四)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之“(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项目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的原因详见本核查意见“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之“(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的投入、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投入。注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及“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于2023年7月予以结项。连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

注4:“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于2023年7月份结项,2023年7-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9,662.44万元、实现效益4,192.34万元。“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办公场地,参加行业展会并投放广告,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完善ERP、OA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上海市嘉定区建造总部办公及研发大楼、购置研发设备、建立研发设计和检测实验室,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9,228.279,228.27804.264,851.4852.572023年7月4,192.34不适用
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15,181.2515,181.25824.8215,276.45100.632022年11月25日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4,409.5224,409.521,629.0820,127.93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详见本核查意见“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之“(四)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于2023年7月份结项,2023年7-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9,662.44万元、实现效益4,192.34万元;“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上海市嘉定区建造总部办公及研发大楼、购置研发设备、建立研发设计和检测实验室,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