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隆技术: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5 证券简称:博隆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6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发行价格为72.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0,790.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362.5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0,428.2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5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0040号)。公司已对前述到账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聚烯烃气力输送成套装备项目 | 39,955.21 | 39,955.21 |
2 | 智能化粉粒体物料处理系统扩能改造项目 | 11,956.27 | 11,956.27 |
3 | 研发及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 28,691.35 | 28,691.35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合计 | 100,602.83 | 100,602.83 |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募投项目的每一笔支出均需由使用部门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使用申请,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使用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按照公司募集资金及承兑汇票支付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三)财务部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将本季度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相应公司的其他结算账户。
(四)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编制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资金明细,并抄送保荐代表人。
(五)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且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