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乐家居: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3-046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公司与相关股东核实,相关股东存在违规减持股份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9月7日获悉相关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相关股东发出纪律处分意向书。
? 于范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违规减持行为表示诚挚歉意,其自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纪律处分意向书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后,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调查,严格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要求,积极整改。前述股东承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尽快购回本次违规的超额减持股份,若此部分股份购回涉及收益所得将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9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1083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督促大股东认真学习相关规定,规范自身减持行为,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勤勉履职,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股东于范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于范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女士、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维管业”)、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维创投”)、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维商贸”)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
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22,660股,本次增持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19,002,87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00%。在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中,于范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中承诺未来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我乐家居股票,增持数量不低于总股本的0.5%,不超过总股本的1%。自2021年2月起,于范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竞价交易方式累计持股变动增加3,437,535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9646%。截至2021年6月30日,于范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22,440,40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9646%。
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5日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2021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公司注册资本由32,220.4550万元减少至31,551.2680万元,前述于范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6.9646%变更为7.1124%。截至2023年9月4日本次减持前,于范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女士、埃维管业、埃维创投、埃维商贸所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股份来源 | 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于范易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 11,971,332 | 3.7942% |
刘福娟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 1,785,666 | 0.5660% |
埃维管业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 5,773,473 | 1.8299% |
埃维创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 1,911,940 | 0.6060% |
埃维商贸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 997,997 | 0.3163% |
合计 | - | - | 22,440,408 | 7.1124% |
综上所述,股东于范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女士、埃维管业、埃维创投、埃维商贸合计持有公司22,440,408股,前述股份来源全部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不涉及减持预先披露义务。
二、关于股东于范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情况的说明
1、减持股份数量达到5%的情况说明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股份数量 | 剩余股份数量 | |||
减持时间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于范易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月5日 | 2,907,912 | 0.9216% | 9,063,420 | 2.8726% |
9月6日 | 9,053,359 | 2.8694% | 10,061 | 0.0032% | ||
刘福娟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月6日 | 1,785,666 | 0.5660% | - | - |
埃维管业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月6日 | 1,200,300 | 0.3804% | 4,573,173 | 1.4494% |
埃维创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月6日 | 301,397 | 0.0955% | 1,610,543 | 0.5105% |
埃维商贸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月6日 | 527,000 | 0.1670% | 470,997 | 0.1493% |
合计 | - | - | 15,775,634 | 5.0000% | 6,664,774 | 2.1124% |
2023年9月5日,于范易先生通过竞价交易减持2,907,912股,减持比例
0.9216%,未触及信息披露义务;9月6日,于范易先生、刘福娟女士、埃维管业、埃维创投、埃维商贸分别通过集中竞价减持9,053,359股、1,785,666股、1,200,300股、301,397股、527,000股公司股份。上述股东股份累计变动数量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但相关股东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停止交易。同日,于范易先生、埃维管业、埃维创投、埃维商贸继续减持其持有的全部剩余股份。
2、减持股份数量达到5%后继续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股份数量 | 剩余股份数量 | |||
减持时间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于范易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月6日 | 10,061 | 0.0032% | - | - |
埃维管业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月6日 | 4,573,173 | 1.4494% | 4,200 | 0.0013% |
埃维创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月6日 | 1,610,543 | 0.5105% | - | - |
埃维商贸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月6日 | 470,997 | 0.1493% | - | - |
合计 | - | 6,664,774 | 2.1124% | 4,200 | 0.0013% |
同日,于范易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继续减持10,061股、埃维管业减持4,573,173 股、埃维创投减持1,610,543股、埃维商贸减持470,997股。此外,埃维管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4,200股。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获悉相关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三、关于股东于范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于范易先生、刘福娟女士系夫妻关系,埃维管业、埃维创投、埃维商贸均系于范易先生及/或刘福娟女士控制的企业,相关股权控制情况如下:
于范易先生、刘福娟女士在埃维管业、埃维创投、埃维商贸的任职情况说明如下:
姓名 | 性别 | 在埃维管业担任的职务 | 在埃维创投担任的职务 | 在埃维商贸担任的职务 |
于范易 | 男 | 执行董事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刘福娟 | 女 | 经理 | 监事 | 监事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埃维管业、埃维创投、埃维商贸、刘福娟女士均系股东于范易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四、股东相关购回股份的承诺
于范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违规减持行为表示诚挚歉意,其自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纪律处分意向书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后,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调查,严格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工作函的要求,积极整改。前述股东承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尽快购回本次违规的超额减持股份,若此部分股份购回涉及收益所得将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