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乐家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查意见
公司拟聘任的总经理汪春俊先生、副总经理王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徐涛先生和财务总监黄宁泉女,在专业能力、工作经验上能够很好地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相关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