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蓉科技: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厦门旺志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旺志盈”)、厦门旺和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旺和盈”)关于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本次非交易过户前,旺志盈持有公司股份14,588,75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527%;旺和盈持有公司股份14,289,4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086%。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合伙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各合伙人名下,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变为直接持有,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高管姓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直接持股比例 | 间接持股比例 | 直接持股比例 | 间接持股比例 | |
张景忠 | 0 | 0.3249% | 0.3249% | 0 |
胡俊强 | 0 | 0.2483% | 0.2483% | 0 |
何毅 | 0 | 0.1137% | 0.1137% | 0 |
彭昌华 | 0 | 0.2112% | 0.2112% | 0 |
肖学东 | 0 | 0.1950% | 0.1950% | 0 |
黄卫 | 0 | 0.2599% | 0.2599% | 0 |
本次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取得公司股份的全体合伙人将继续履行上述合伙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关承诺。本次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变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各自做出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及《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证券非交易过户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