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蓉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目 录
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5
三、议案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期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 6
2、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所涉及的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
3、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 8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为2023年11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上述人员、董事会邀请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其他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在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三、出席会议人员应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影、录音和拍照。
四、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干扰大会的正常程序或会议秩序。否则,大会主持人将依法劝其退场。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可在大会安排的发言阶段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股东应在与本次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回复或基于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无法回复外,由主持人或其安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问题。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如有其他要求,请及时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28-82255381)。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时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罗源县松山镇松岐南路1号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景忠先生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会议登记结束,并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的人数、代表股份数额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二、审议议案: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期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2、《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所涉及的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及提问。
四、现场股东对议案进行现场表决。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与律师共同计票、监票,并清点表决票。
五、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六、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七、主持人宣布最终投票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议案一: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期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和“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募投项目用地的淤泥地质等复杂程度超过公司编制可研报告时预计的情形,导致地基处理费用等特殊处理费用有所增加。另外,为满足验收要求,部分主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增加,也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加。因此,结合前述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和“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追加投资,原计划投入该等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议案二: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所涉及的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和应用领域,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在现有消费电子产品应用领域的基础上拓展产品应用领域至新能源及汽车业务,公司产品将新增新能源和汽车铝型材及新能源电池箱体等精深加工产品。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铝业”)及其子公司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目前已涉及新能源及汽车铝型材相关业务,为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控股股东南平铝业及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避免福蓉科技进入新能源及汽车业务领域可能带来的潜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南平铝业、股东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将其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委托给福蓉科技管理。本次交易构成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的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议案三: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范建敏先生于近日退休,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林亨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若该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本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