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蓉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罗源县松山镇松岐南路1号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32,729,723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8.609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景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期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532,729,723 | 100 | 0 | 0 | 0 | 0 |
2、 议案名称:《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所涉及的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74,316,631 | 100 | 0 | 0 | 0 | 0 |
3、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532,729,723 | 100 | 0 | 0 | 0 | 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期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 16,906,232 | 100 | 0 | 0 | 0 | 0 |
2 | 《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所涉及的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暨关 | 16,906,232 | 100 | 0 | 0 | 0 | 0 |
联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在审议议案2时,关联股东已依法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浩、黄三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