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仕: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
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雅仕”)控股股东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仕集团”)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望平先生于2023年9月20日与湖北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国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湖北国贸受让雅仕集团持有的41,28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00%,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64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728,179,20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雅仕集团变更为湖北国贸,实际控制人由孙望平先生变更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2023年9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雅仕集团)》《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湖北国贸)》及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3年12月1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同意湖北文旅集团收购上市公司控股权事项的批复》(鄂国资产权〔2023〕66号),原则同意湖北文旅收购上海雅仕26%股权,取得上海雅仕实际控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获得湖北省国资委批复暨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
因《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生效时限即将届满,交易各方为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拟根据本次交易的具体进展情况调整《股份转让协议》生效时限。公司控股股东雅仕集团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望平先生于2023年12月18日与湖北国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受让方):湖北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孙望平
以上“甲方”、“乙方”“丙方”单独一方称“一方”或“任一方”,合称“各方”。
鉴于:
1.协议各方于2023年9月20日签署了《湖北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望平关于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乙方出售其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41,280,000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26.00%),从而向甲方转让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甲方有意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前述目标公司股份,并获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2.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日,本次交易尚未满足《股份转让协议》第12.1条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各方拟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第12.3条约定对本次交易相关安排进行调整。
基于上述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各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并就本次交易达成如下补充约定:
第一条 《股份转让协议》的生效期限
1.1根据本次交易的具体进展情况,各方一致同意调整《股份转让协议》第
12.3条约定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时限为:如《股份转让协议》未能自本补充协议签署日起60日内生效,届时各方可协商调整相关交易安排并签署其他补充协议等书面协议。
1.2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各方将继续积极配合并推进《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条款和交易事项。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过户手续,上述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事项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