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仕: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4-076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36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0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8,922,531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9.7130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忠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现场出席3人,视频通讯出席5人),董事李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现场出席1人,视频通讯出席2人);
3、董事会秘书金昌粉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78,614,731 | 99.6100 | 174,700 | 0.2214 | 133,100 | 0.1686 |
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7,323,531 | 99.1526 | 182,800 | 0.4856 | 136,200 | 0.3618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78,597,931 | 99.5887 | 179,800 | 0.2278 | 144,800 | 0.1835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206,600 | 95.9039 | 174,700 | 2.3249 | 133,100 | 1.7712 |
2 | 关于增加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195,400 | 95.7548 | 182,800 | 2.4327 | 136,200 | 1.8125 |
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7,189,800 | 95.6803 | 179,800 | 2.3927 | 144,800 | 1.9270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3项议案,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2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湖北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议案2的表决。
3、上述全部议案对持股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欧阳军、熊梦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1月15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