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19  天洋新材(603330)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使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高海松 王晓雪 黄 俊

2023年 0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