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 年08月30日上午11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晓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修订)》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拟批准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请各位监事审议该专项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3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