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洋新材”或“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哲龙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李明健先生与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东汇鑫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珠海横琴”)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李明健先生与谢恺先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转让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7月10 日,天洋新材控股股东李哲龙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李明健先生与珠海横琴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李明健先生将其持有的天洋新材的25,960,419股(占公司总股本6.00%)股份转让给珠海横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公告编号:2024-050)》及《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公告编号:2024-051)》。
2024年7月16日,经公司控股股东李哲龙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李明健先生与珠海横琴协商一致,双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后,控股股东李哲龙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李明健先生与珠海横琴于2024年11月19日取得由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后,相关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属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0日
股东名称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前持股情况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李哲龙 | 114,248,393 | 26.41% | 114,248,393 | 26.41% |
李明健 | 42,361,711 | 9.79% | 16,401,292 | 3.79% |
朴艺峰 | 16,505,037 | 3.81% | 16,505,037 | 3.81% |
李顺玉 | 4,517,145 | 1.04% | 4,517,145 | 1.04% |
朴艺红 | 424,634 | 0.10% | 424,634 | 0.10% |
李哲龙及一致行动人合计 | 178,056,920 | 41.15% | 152,096,501 | 35.15% |
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东汇鑫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0.00% | 25,960,419 | 6.00% |
合计 | 178,056,920 | 41.15% | 178,056,920 | 4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