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01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哲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大写金额:壹亿伍仟万圆)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议案内容: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