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02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哲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根据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拟终止“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剩余募集资金3,454.2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议案内容:为了提高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2月制定)》。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25年3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0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