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有关 事项的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 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意公 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创新研究院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创新研究院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意使用 自有资金支付创新研究院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特此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签署:
陈来鹏(签字):
殷庭兰(签字):
毛曲波(签字):
2026 年8 月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