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达精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8月17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公司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其中董事张启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形式参与表决;独立董事杨庆华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形式参与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小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
告编号:2023-074)。
(二) 关于向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关于向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