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达精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目 录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3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方法说明 ........ 7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 9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
议案二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
议案三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6
议案四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17
议案五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18
议案六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19
议案七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20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名称: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出席者:2024年1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会议时间:2024年1月25日下午13:30
四、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城路2399号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施小友先生
六、会议记录:董事会秘书徐文女士
七、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本人或授权代表通过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八、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参会人员情况;
2、宣布到会股东代表资格情况;
3、宣读《百达精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5、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 |
5.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5.01 | 关于选举施小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5.02 | 关于选举张启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5.03 | 关于选举张启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5.04 | 关于选举施杨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6.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1 | 关于选举杨庆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2 | 关于选举金颖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3 | 关于选举金礼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7.01 | 关于选举潘世斌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6、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记名式投票表决;
7、现场推举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律师一起参与表决票统计及监票;
8、会议中场休息;
待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回传至公司后继续进行会议后面的程序。
9、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10、见证律师宣读会议见证意见;
11、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12、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3、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5日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当天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六、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券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券融资
业务所涉及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5日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方法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 |
5.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5.01 | 关于选举施小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5.02 | 关于选举张启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5.03 | 关于选举张启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5.04 | 关于选举施杨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6.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1 | 关于选举杨庆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2 | 关于选举金颖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3 | 关于选举金礼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7.01 | 关于选举潘世斌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的组织工作由证券投资部负责。
三、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对议案进行表决后,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四、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有关时限内(1月25日15:00之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五、表决相关规定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拥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
同意、否决或者弃权,并在表决票相应栏内划“√”,三者中只能选一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多选的表决票按无效票处理,不计入本次表决的有效表决票总数。
(2)为保证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填写股东信息,并在“投票人”处签名。未完整填写股东信息或未签名的表决票,按无效票处理,不计入本次表决的有效表决票总数。
六、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票箱,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工作人员的指示依次进行投票。
七、现场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在律师的见证下,打开票箱,由计票人进行清点计票。
八、汇总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后,计票人、监票人及律师负责核对最终投票结果并在统计表上签字,由监票人代表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5日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章程内容 |
新增 (后续条款编号依次顺延) | 第二十六条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 (一)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
新增 (后续条款编号依次顺延) |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二)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
(四)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款第(一)项。 | |
新增 (后续条款编号依次顺延) | 第二十八条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
新增 (后续条款编号依次顺延)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触及本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条件的,董事会应当及时了解是否存在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和其他因素,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关于公司是否应实施股份回购的意见和诉求。 |
新增 (后续条款编号依次顺延) | 第三十条 公司不得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但依照有关规定实施优先股发行行为的除外。 前款所称实施股份回购行为,是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通过回购股 |
份方案后,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实施股份发行行为,是指上市公司自向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书或者取得注册批复并启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日起至新增股份完成登记之日止的股份发行行为。 | |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如下: …… (二)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并公布候选人的详细资料。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披露上述内容。 (三)监事提名方式和程序 ……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超过30%的,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 | 第八十七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如下: …… (二)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并公布候选人的详细资料。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披露上述内容。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应分别选举,以保证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的比例。 (三)监事提名方式和程序 |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在30%及以上时或者公司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 | |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要求的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 |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 |
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 …… (三)利润分配程序 1、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2、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经营情况提出、拟定,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如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应当披露原因,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5、若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 (二)利润分配形式 …… (三)利润分配程序 1、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2、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经营情况提出、拟定,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如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应当披露原因。 6、若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 |
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6、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进行审议。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东大会提出,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7、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进行审议。 8、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公司章程》。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三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四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五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施小友先生、张启春先生、张启斌先生、施杨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各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后履行其职责,每位董事任期均为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六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杨庆华先生、金颖波先生、金礼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后履行其职责,每位独立董事任期均为3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七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潘世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监事与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行其职责,任期3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施小友
施小友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总裁高级研修班。历任1980~1994年任椒江石柱水暖器材厂经理;1994~1995年任台州市环球水暖件有限公司总经理;1995~2003年任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2008年任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2011年12月任台州市百达制冷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1年12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8年9月起至今担任江西百达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0年12月担任台州市创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张启春
张启春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EMBA学历。台州市椒江区政协委员、台州市椒江区工商联合会副主席、台州市椒江区商会副会长。1989~1994年任椒江区石柱机电设备厂销售科科长;1995~2007年任百达电器副总经理;2007~2011年12月任台州市百达制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6月~2011年12月任台州市百达制冷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2月~2018年9月任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1年12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自2016年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18年9月起至今担任江西百达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自2018年9月起至今担任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董事。自2020年12月担任台州市创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张启斌
张启斌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EMBA学历。1993~1998年任椒江春风电器厂车间主任;1999~2003年任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部长;2003~2005年任百达精密副总经理;2003~2011年12月任台州市百达制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2011年12月任台州市百达制冷有限公司董事。自2011年12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自2011年12月起至2023年4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18年9月起至今担任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董事。自2020年12月担任台州市创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自2023年4月起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施杨忠
施杨忠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年8月~2007年在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技术部、业务部工作;2008~2013年任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2014~2015年任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2021年任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22年1月起至今担任台州
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杨庆华
杨庆华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后学历。1984年7月~1991年4月任南昌航空大学教师;2009~2010年任华盛顿州立大学高级研究学者;1991年7月至今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现任高端装备激光再制造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浙江工业大学机器人与智能装备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浙江工业大学义乌研究院智能装备与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高级会员,中国农业工程学会高级会员。中国自动化学会机器人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机械学会基础技术分会副主任委员,义乌敦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威邦运动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2、 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金颖波
金颖波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1990~1999年任台州地区法律顾问处专职律师;2000~2010年任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1~2019年任浙江多联律师事务所主任;2019年至今任浙江多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 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金礼才
金礼才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台州市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2013年至今,任职于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历任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台州知联中天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路桥分公司负责人。2016年至今,任台州知联中天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曾获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2015-2016年度“百名青年人才”,2017-2021年度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2022年被聘为浙江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等。现任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潘世斌
潘世斌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87~2005年个体经营,2005~2008年7月担任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二部工段长。2008年至今担任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