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达精工: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0  百达精工(603331)公司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期限即将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260,000股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2,468,636股减少至202,208,636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2,468,636元减少至人民币202,208,636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城路2399号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10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4、联系电话:0576-89007163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