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达精工:股东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28  百达精工(60333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

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阮吉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03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2%。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IPO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0年7月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百达精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7)。因自身资金需求,阮吉林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本减持计划自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3月4日期间内实施。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收到阮吉林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在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2月26日减持期间,阮吉林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99%;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阮吉林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17,033,7008.42%IPO前取得:5,552,643股 协议转让取得:9,26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2,221,057股
阮卢安5%以下股东820,0000.41%IPO前取得:585,714股 其他方式取得:234,286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上市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阮吉林17,033,7008.42%阮吉林为阮卢安父亲
阮卢安820,0000.41%阮卢安为阮吉林儿子
合计17,853,7008.83%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减持总金额(元)减持完成情况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阮吉林6,000,0002.97%2024/12/5~2025/2/26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8.5-10.454,585,636已完成11,033,7005.46%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2025年1月10日生效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相关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变动比例触及1%时,应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及2025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百达精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百达精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阮吉林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股份2,260,0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1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姓名阮吉林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石柱村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
权益变动情况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6日人民币普通股520,0000.26%
大宗交易2025年2月25日-2025年2月26日人民币普通股1,740,0000.86%
合计2,260,0001.12%

注:1、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4、上述持股比例均按照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

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有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有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阮吉林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14,113,7006.9811,853,7005.86
阮吉林13,293,7006.5811,033,7005.46
阮卢安820,0000.41820,0000.41

注:1、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为阮卢安为阮吉林之子。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