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达精工:股东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
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阮吉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03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2%。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IPO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0年7月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百达精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7)。因自身资金需求,阮吉林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本减持计划自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3月4日期间内实施。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收到阮吉林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在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2月26日减持期间,阮吉林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99%;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阮吉林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17,033,700 | 8.42% | IPO前取得:5,552,643股 协议转让取得:9,26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2,221,057股 |
阮卢安 | 5%以下股东 | 820,000 | 0.41% | IPO前取得:585,714股 其他方式取得:234,286股 |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上市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阮吉林 | 17,033,700 | 8.42% | 阮吉林为阮卢安父亲 |
阮卢安 | 820,000 | 0.41% | 阮卢安为阮吉林儿子 | |
合计 | 17,853,700 | 8.83% | —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阮吉林 | 6,000,000 | 2.97% | 2024/12/5~2025/2/26 |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8.5-10.4 | 54,585,636 | 已完成 | 11,033,700 | 5.46%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2025年1月10日生效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相关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变动比例触及1%时,应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及2025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百达精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百达精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阮吉林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股份2,260,0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1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姓名 | 阮吉林 | |||
住所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石柱村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 | ||||
权益变动情况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6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520,000 | 0.26% |
大宗交易 | 2025年2月25日-2025年2月26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1,740,000 | 0.86% |
合计 | 2,260,000 | 1.12% |
注:1、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4、上述持股比例均按照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
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有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有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阮吉林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 | 14,113,700 | 6.98 | 11,853,700 | 5.86 |
阮吉林 | 13,293,700 | 6.58 | 11,033,700 | 5.46 |
阮卢安 | 820,000 | 0.41 | 820,000 | 0.41 |
注:1、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为阮卢安为阮吉林之子。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