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3  苏州龙杰(603332)公司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8,752,6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4.379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席文杰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何小林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管1人因个人原因请假,其他高

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8,751,80799.999400.00008320.0006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审议通过。议案1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诗雨、陈奕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