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4-03-01  苏州龙杰(603332)公司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公司、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判断,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4、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冯晓东、陈达俊、梁俪琼

2024年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