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经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独立董事辜明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0票。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阅,该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0票。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和管理状况,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格式与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0票。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未发现公司在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完整、客观。我们同意通过《2024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0票。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0票。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整体经营情况,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情况。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永冀毛庆传辜明安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